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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解读)

劳动合同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解读)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 法律主观: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有:用人单位的相关信息;劳动者的身份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

法律主观: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有:用人单位的相关信息;劳动者的身份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 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必须 履行劳动合同 所规定的义务。本条是对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的原则和 劳动合同生效 的条件的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以下原则:是“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一种观点认为:《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使用的是“应当”二字,立法上属于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法律主观:《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劳动法第17条规定的内容是:“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法律主观: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 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什么的原...

调岗降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的订立需要遵循自愿平等的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法第17条规定内容是什么

劳动法第17条规定的内容是:“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法律主观:《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和 变更劳动合同 ,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 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必须 履行劳动合同 所规定的义务。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除了《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双方还可以单独约定其他条款。

劳动合同法17条规定内容

劳动法第17条规定的内容是:“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法律主观:《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和 变更劳动合同 ,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 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必须 履行劳动合同 所规定的义务。

法律客观:《劳动法》对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规定是:(一)劳动合同期限。主要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二)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工种和岗位,该岗位应完成的生产(工作)任务等内容。

在《劳动合同法第》17条有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 第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是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第二,劳动者的姓名还有住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企业依法享有一定程度的用人自主权,但这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任意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如何计算?_百度...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也就是说连续订立是从新订立的劳动合同开始计算。《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劳动合同期满后自动续延的,视为双方连续订立劳动合同。

第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用人单位可以选择每年与员工签订一次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在签订第三份劳动合同时,有权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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