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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106条

合同法106条

合同法上的债务与责任指什么,如何区分 1、合同法上的债务是指因合同的成立、变更、终止,债务人要向债权人履行的义务。而责任是指,由于债务人不按约定履行义务或者不履行义务,...

合同法上的债务与责任指什么,如何区分

1、合同法上的债务是指因合同的成立、变更、终止,债务人要向债权人履行的义务。而责任是指,由于债务人不按约定履行义务或者不履行义务,要向债权人承担的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合同法上的债务是指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而应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义务;责任则是指违反合同义务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当事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赔偿损失、赔礼道歉、返还原物等。

3、合同责任是指因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合同附随义务或违反《民法典》规定的义务而产生的责任。侵权责任是指因侵犯他人的财产权益与人身权益而产生的责任。

4、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是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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